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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情况调研报告

2014-08-03 19:12:26作者:张俊海阅读次数:464打印返回

武山县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情况调研报告

 

张俊海

(甘肃省武山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甘肃 武山 741300)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1236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的两大任务。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情况,7月17日至31日,县农村经济管理站抽调人员组成两个调研组,分赴15个乡镇,采取座谈交流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对全县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目的

       查清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现状, 1236扶贫攻坚行动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研究制定下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二、调研情况

       (一)农村土地流转情况

       1.全县累计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0.07万亩。其中,耕地8.98万亩,四荒地0.11万亩、林地(退耕地)0.73万亩、草地0.25万亩。涉及流出户5.07万户,签订流转合同3.42万份,签订流转合同的面积6.3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3.1%。

       2.全县累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9.71万亩,占总承包地面积的15.4%。其中互换1.53万亩,代管2.49万亩,出租5.58万亩,其他0.11万亩;川水地2.52万亩,川旱地1.85万亩,山旱地5.34万亩。

       (二)规模经营情况

       全县50亩以上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主体达到287个5.77万亩。其中50-100亩203个1.64万亩,100-500亩58个1.49万亩, 500-1000亩的15个0.97万亩,1000亩以上的11个1.67万亩。种植粮食作物0.62万亩,蔬菜1.45万亩,果品2.3万亩,中药材0.79万亩,其他0.61万亩。

       (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情况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240个,入社社员10759人,带动农户19532户,分别占全县总农户的11.6%和21%;农业企业45家,从业人员1300人,带动农户3200户;家庭农场13家,从业人员31人,带动农户410户;种养大户703户,从业人员1900人,带动农户7530户。

       (四)实地调研情况

        先后深入到中盛养殖专业合作社、奔腾兔业养殖场、西河冷水鱼养殖专业合作社、焦山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康达丰盛养殖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土地流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点现场调研,确实看到了一些亮点。

        奔腾兔业养殖场,坐落在四门镇周湾村尧门组。据负责人冯兵兵介绍,养殖场占地13亩,以出租方式流转1户农户的承包地3亩,以出租方式流转村上荒滩10亩,分办公区、养殖区、生活区三部分。目前已投入200万元,建成了标准化獭兔养殖圈舍3栋,养殖规模达到1000只。

        焦山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位于洛门镇汪沟村焦山自然村。理事长焦育明介绍说,合作社以出租方式流转汪沟村178户农户承包地511亩建立苹果种植基地,全部栽植了苹果树,长势喜人。目前,合作社已投入200多万元。下一步要继续扩大规模,建立千亩苹果种植基地。

        二、农村土地流转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自1992年农村土地小调整至现在,我县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一直保值着相对稳定;正是从1992年发展日光温室开始,我县农村土地流转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农村土地流转催生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

       (一)农村土地流转与蔬菜示范园区。以互换方式流转是伴随着日光温室的发展被动进行的。日光温室一直遵循着政府规划、部门指导、农户参与的发展模式。在规划区内,想经营日光温室的农户,在乡镇、村的协调下,与其他农户互换土地,个别农户土地不够互换时,也以出租方式流转一部分其他农户的土地,少数农户也主动互换土地以方便耕作。目前全县以日光温室为主的从10多亩到上千亩的大大小小的蔬菜科技园区就有200多个,涉及流出户3.21万户,面积达到 1.53万亩,形成了形式上的规模,实际上仍然是分散经营。蔬菜科技园区的发展推动了依托村“两委班子”组建的专业协会迅速发展,2007年以后也组建了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过渡,后来经营大户、农业企业开始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才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

       (二)农村土地流转流转与种养大户。以代管方式流转是伴随着劳务经济的发展主动进行的。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相当一部分农户选择将承包地委托亲戚或邻里代管代耕,这种行为在山区村极为普遍。这种流转方式形成的流转关系不稳定,经常性发生变动,但总体上处于一种相对平衡状态,全县涉及流出户0.59万户,面积2.49万亩。这一过程形成了一大批不太稳定的种养大户,其中也成就了一批相对稳定的种养大户。这部分相对稳定的种养大户大多数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农村土地流转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出租方式流转是伴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互动进行的。2007年,金陇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脱水蔬菜生产线,在洛门镇营儿等村以出租方式流转200多户农户的川水地100多亩种植辣椒,建立原料基地,拉开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序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成了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主力军,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经营大户也得以较快发展,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土地流转。2010年以来县上按照“抓点、扩面、提质、增效”的发展思路,以出租方式流转农户的承包地建立50亩的塑料大棚蔬菜基地,这些蔬菜基地多数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及流出户1.27万户,面积6.05万亩。以金川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康源农业专业合作社等13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2.38万亩,以天水鹏程商贸有限公司、巉口林场等为代表的13家农业企业流转土地0.28万亩,以桂玉家庭农场、鸿麟渊家庭农场等为代表的13家家庭农场流转土地0.1万亩,以包应定、颉四位为代表的0.07万户种养大户流转土地2.85万亩。

       (四)农村土地流转与养殖小区。2006年以来畜牧业得到大力发展,全县建立了100多个养殖小区,建设用地也与农村土地流转有一定关系,涉及流出户0.03万户,面积达到0.1万亩。这些养殖小区多数注册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1236扶贫攻坚行动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省上1236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的要求,到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要达到30%以上,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户比例要达到40%以上。目前,我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流转率为15.4%、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户比例仅11.6%,差距很大,任务十分艰巨。

        四、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部分村群众对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法律政策不了解,没有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和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的意识;有些种养大户对设立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主动,没有积极性;多数乡镇只在执行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建设项目时被动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政策落实不到位

        《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扶持意见》(武政发〔2014〕32号),既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扶持政策,也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但多数乡镇没有制定相应的政策意见,没有发布对村考核办法等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具体措施。

       (三)指导服务不到位

         乡镇、村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站、点没有正常运转,没有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服务机构,中介组织还是空白,不能有效开展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规范管理不到位

        农村土地流转行为还不规范,以互换方式流转的没有签订流转合同,没有进行变更登记;以代管方式流转的的都是口头协议、随意性大;以出租方式流转的,虽然签订了流转合同,但合同条款简单等现象还普遍存在,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使用范围还不广泛;行政干预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乡镇、村普遍没有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档案。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建立成员账户,没有建立财务账簿,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其实就是家庭作坊,甚至是“空壳”、“皮包”,一些农业企业还是家庭经营模式,财务管理比较混乱。

        五、原因分析

       (一)乡镇不够重视

        有些乡镇没有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议事日程,没有确定专人负责,也没有落实办公场所;一些乡镇领导对辖区内的有多少个农村土地流转点、有多少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多少家农业企业都不清楚。

       (二)宣传没有跟上

        县上对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法律政策很少进行宣传报道;乡镇、村作为法律政策宣传的前沿,也没有主动开展宣传活动。

       (三)出台政策滞后

        《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扶持意见》(武政发〔2014〕32号)今年刚出台,能否兑现,各乡镇还在等待观望;我县还没有专门出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意见。

       (四)市场运作乏力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尚不健全,流转的市场也未形成。大部分乡镇土地流转信息体系没有建立起来,土地流转双方信息有效对接机制也未形成。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大大厅还未投入使用,多数乡镇、村管理服务站、点没有落实服务窗口。

        六、对策建议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要给各镇下达明确的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逐级靠实责任、传导压力;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切实担负起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责任。业务部门要强化指导服务,引导农村土地依法规范有序流转,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学发展。

       (二)广发开展宣传活动

        近期,武山电视台、天水电视台和天水日报相继报道了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情况,是一个好现象。今后,县上应多制作专题片,定期在有线电视台宣传报道,并适时召开现场会和推进会,营造浓厚氛围;乡镇、村要采取广播、发放明白纸、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法律政策,把法律政策交给群众,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和法律政策意识。

       (三)全面落实扶持政策

        要把《武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扶持意见》(武政发〔2014〕32号)落到实处,对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镇和管理服务组织给予实实在在的奖励扶持。同时,尽快制定出台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意见。

       (四)加快完善市场体系

        一是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管理服务体系,搭建交易平台,发布供求信息,实现供需双方有效对接,实现市场化运作;二是通过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农户主动放弃土地经营,建立有效供给市场;三是通过培育农业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鼓励和引导种养大户组建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筑巢引凤,招商引资,吸引县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来我县流转农村土地投资兴业,建立有效需求市场;四是加快建立中介服务组织,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有效开展指导服务

       在农村土地流转方面: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夯实农村土地流转基础;二是引导农村土地依法规范有序流转,严格农村土地流转程序,坚持基本原则,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实行资质、信誉和经营能力审查,签订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按时上报农村土地流转报表;三是指导乡镇、村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档案;四是及时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一要引导种养大户根据实际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企业,尤其对准备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须进行严格审查,确实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否则不予登记注册;二是对已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清理整顿,对不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条件的,一律予以注销,同时对符合家庭农场登记注册条件的,建议登记注册为家庭农场;三是对已认定为国家、省、市、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即将申报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补助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把成员人数变更到100人以上或更多;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有固定办公场所、适度规模的产业、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报表账簿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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